目前资料表明类风湿性关节炎本身不会对孕期胎儿造成影响,然而母亲患有继发性干燥综合征,抗SSA阳性可能会导致新生儿狼疮。
约70%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妇女在妊娠期间病情可以改善,大部分在妊娠三个月病情缓解。尽管如此妊娠期间病情仍会出现波动,而且大部分妊娠期间病情稳定的患者多在分娩后复发。
因此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妊娠时的关键是如何用药的问题。对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妊娠前三个月以及妊娠后期必须严格限制使用。妊娠中期必要时可以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哺乳期间最好使用半衰期较短的药物,如布洛芬等。妊娠期间禁止使用细胞毒药物,如甲氨蝶呤、环磷酰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