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患者,通常选择36到38周进行引产或剖宫产。
一,剖宫产前3小时,停止单独使用胰岛素,以免胎儿出生后低血糖。
二,分娩时间过长,血糖波动较大时,可静脉补充葡萄糖,按四到六克糖加一单位胰岛素比例补液,使产妇的血糖保持稳定。
三,分娩后胎盘激素水平下降,复产后,24小时内,服用量减为原用量的一半,第二天后减为原用量的三分之二,三到六周后根据血糖值再调整。
四,胎儿出生后不论体重大小,都应按早产儿处理,应注意低血糖,呼吸窘迫综合征等,为防止低血糖应在产后二十分钟,开始定期为50%葡萄糖,多数在产后,6小时内恢复正常,提倡母乳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