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肌炎患者是可以怀孕的。因为大多数皮肌炎并不会累及到患者的生殖系统功能,患者的生育能力和普通的女性大体是一致的,但是患者在怀孕之前必须是皮肌炎的病情活动控制,并且没有肺脏、肾脏等重要脏器功能受损。如果患者本身病情活动仍未控制,这个时候是不能怀孕的,因为不仅增加母体出现生命危险的几率,而且也不利于胎儿的生长发育。
另外,患者在怀孕前需要停用甲氨蝶呤、环磷酰胺、来氟米特等可能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需要停药半年以上才可以准备怀孕。患者在怀孕期间也需要监测皮肌炎的病情活动,因为有可能出现病情加重。如果患者一旦出现病情加重,需要根据母体的情况来选择是继续妊娠还是提前终止妊娠。另外,还需要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观察是否存在胎儿畸形等。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具体使用情况请按药品说明或到正规医院按医嘱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