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对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致心律失常作用引起重视,这个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6%到36%,导致原有心律失常加重或出现新的快速心律失常。以下情况应该考虑为抗心律失常药物致心律失常的副作用:
第一,用抗心律失常药物以后出现用药前不存在的或者更严重的室性心律失常并能够排除其他的因素。
第二,用药以后原有心律失常加重或恶化,如室性期前收缩频度增加,室性心动过速频率加快,由非持续性变为持续性。
第三,停药以后致心律失常的表现消失,发生心律失常副作用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药量过大、药物的相互作用,存在电解质紊乱、严重心脏病及左心功能不全等。